关于组织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23.11.23 | 【自然文化研究院】/【校科协】 | 阅读次数:0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先面向全校开展相关组织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拟推荐的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应为学校内部二级单位,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2.拟推荐的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应为本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程实验或管理人员,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截止到2022年12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以上;不推荐副司(局)级及以上的个人。

二、推荐名额

每所高校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

三、有关要求

1.各高校推荐的同一集体或个人只能选择一个推荐渠道,请勿重复申报;

2.各高校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请拟申报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或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每份推荐表另附1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并于11月29日(星期三)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校科协,校科协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至教育部、最终至科技部。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评选标准及更多信息见原通知链接:点击这里


联系人:田楠

 话:010-82321870

电子邮箱:tiannan@cugb.edu.cn

 

附件1-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2-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